各有關取用水單位:

為深入貫徹“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新時期治水思路,落實國家節水行動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取水許可和取用水計劃管理制度,根據《山西省計劃用水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要求和《呂梁市水利局關于報送2023年度用水計劃建議的通知》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對全市非農業取用水單位開展2023年度取水計劃核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取水單位應加強取用水管理,健全節約用水管理制度,建立用水臺賬,按時核定用水量并及時繳納水資源稅,確保計量設施正常運行,做到計劃用水,節約用水。

二、各取水單位應嚴格執行取水計劃,嚴格控制單位產品取水量,計劃用水戶因建設、生產、經營等因素需要調整年計劃用水量的,應提前30日向我局提出申請,提交計劃用水總量增減原因的說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并填寫在取水許可范圍內的用水計劃調整建議表(表7)。

三、各取水單位要高度重視節水設施和節水技術的開發利用,積極開展水的循環利用,一水多用,中水回用及水平衡測試工作,不斷提高用水效率。

四、年用水量在20萬m3及以上的工業用水戶應當至少每3年開展1次水平衡測試,并及時向我局報送測試資料。水平衡測試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方法和規程,我局有權對存在嚴重錯誤或失實的水平衡測試報告要求用水戶重新測試。

五、年實際用水量超出用水計劃(定額)的水量部分,水資源稅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西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晉政發〔2017〕60號)第十八條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各取用水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填報《2023年度用水計劃建議表》,各取用水單位填寫完整蓋章后于2023年1月15日前交回,逾期申請的按無計劃核定用水量,后果自負。

聯系地址:市政府東樓汾陽市水務局四樓413室

聯系電話:0358--7342180

汾陽市水務局

2022年12月14日